17102011-11-29 14:28:39
日前,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印發了《2011年建筑安全專項整治工作方案》(簡稱《方案》)。《方案》是按照《國務院安委會辦公室關于印發〈工程建設領域建筑施工預防坍塌事故專項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的要求,結合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建筑安全生產工作部署制定的。
《方案》指出,要通過深入開展建筑安全專項整治工作,進一步明確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及時消除施工現場存在的安全隱患,有效防范建筑生產安全事故的發生,促進建筑安全生產形勢持續好轉。
危險性較大分部、分項工程成為專項整治的重點
關于專項整治的范圍,《方案》明確指出,包括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建設工程。《方案》指出,將重點檢查在建工程項目建設單位、施工單位、勘察單位、設計單位、監理單位等參建企業依法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的情況,特別是企業建立安全生產責任制度,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消除制度,企業、項目領導現場帶班制度等的情況。
針對危險性較大分部、分項工程,《方案》指出,將重點檢查施工現場深基坑、高支模、腳手架和建筑起重機械設備等重點部位和環節的安全管理情況。對于深基坑工程,要重點檢查其是否按照有關建筑施工安全技術標準規范的規定進行土方開挖、基坑支護、臨邊防護、變形監測等;對于腳手架工程,要重點檢查作業人員的持證上崗情況,腳手架搭設、安全防護是否滿足有關建筑施工安全技術標準規范要求以及腳手架工程的驗收、使用等情況。
專項整治工作將在11月15日之前全部完成
《方案》指出,2011年建筑安全專項整治工作分為部署啟動、自查自糾、檢查督導和總結分析四個階段。2011年4月底之前為部署啟動階段,各地住房和城鄉建設主管部門要結合本地區實際情況,研究制訂建筑安全專項整治工作實施方案,并做好部署、落實工作。接下來的3個半月為自查自糾階段,各地住房和城鄉建設主管部門要指導、督促本地區的建筑施工企業結合建筑安全專項整治工作的重點內容,認真開展自查自糾工作。8月中旬至10月為檢查督導階段,各地住房和城鄉建設主管部門要在企業自查自糾的基礎上對本地區重點企業和重點工程開展檢查督導工作。最后一個階段為總結分析階段,全部工作要在11月15日之前完成。在這一階段,各地住房和城鄉建設主管部門要對本地區建筑安全專項整治工作開展情況進行歸納、分析,研究提出深入開展專項整治工作的意見和建議,形成總結報告。
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將結合今年開展的全國建設工程質量及建筑市場監督執法檢查工作部署,對各地建筑安全專項整治工作進行監督檢查。
依托“四個結合”認真開展建筑安全專項整治工作
《方案》指出,各地住房和城鄉建設主管部門要充分認識開展建筑安全專項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切實加強組織領導,精心安排,周密部署,確保專項整治工作落到實處。要指導督促建筑施工企業,認真做好針對施工現場易引發群死群傷事故的重點環節和重點部位的專項整治工作,及時消除隱患,確保建筑施工安全。檢查工作要做到“四個結合”:一是全面檢查與重點檢查相結合,二是自查與抽查相結合,三是經常性檢查與集中專項檢查相結合,四是明查與暗查相結合。通過嚴格、細致的監督檢查,真正發現問題,并及時解決問題。
《方案》指出,各地住房和城鄉建設主管部門要做好相關信息的匯總和報送工作。在11月20日之前,各地要對本地區建筑安全專項整治工作開展情況進行全面總結,并形成報告報送至住房和城鄉建設部質量安全司。